飞了大半天,发现附近没有不死族存在后,元一这才停了下来,神念进入体内,观察那滴精血,一瞬间,他有了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变成飞天夜叉,进入不死圣城,寻找九月大帝的遗物。
元一现如今拥有这滴精血,可以自由的在人族和不死族之间转化,只要将精血放出,一瞬间,他无论是身体还是神魂,都会被转化为夜叉族,但是只要元一念动《大乘遍照光明藏无字法门经》,就能一下子将这精血重新封印,让他变回人族。
只不过,元一转化的时间不能太久,否则的话,那精血当中的力量,跟元一神魂彻底纠缠在一起,他就再也变不回人族了。
可是,这段时间,已经足够他进入不死圣城,将那洞府给找出来了,而且,他从那夜叉族强者的记忆当中得知,飞天夜叉,乃是所有夜叉当中的皇者,所有的虚空夜叉,地行夜叉,见了他这种飞天夜叉,无论修为多高,都要被他身上的气息所克制,乖乖听从他的差遣,因此,他完全可以进入不死圣城当中,拉出一只夜叉大军,帮助自己获取那个洞府。
当即,他放开封印,让那滴精血融入体内,一瞬间,他体内精血,化为了金色,背后长出一对翅膀,是飞天夜叉当中,最为低级的两翼夜叉,屁股长出狰狞的尾巴,周身出现黑色的夜叉神光,他调用其中一丝神光,打在地上,立马就使得地上融化出了一个大洞,尾巴轻轻一扫,一块巨石瞬间变成了粉碎。
而最关键的是,他感觉到了,变得十分强大的体质,还有那体内恐怖的蛮力,地行夜叉,以蛮力惊人而闻名于世,虚空夜叉,以速度极快无比而闻名于世,而他此时乃是飞天夜叉,所有夜叉当中的皇者,同时具备恐怖的蛮力和惊人的速度,而且比起地行夜叉和虚空夜叉更加厉害。
随即,元一化了妆,其实也没有什么好化的,就是他那个有九个戒疤的光头,会暴露他的身份,当即他安了假发,遮住了这个光头,又将僧衣换成了普通的衣物,此时看过去,根本看不出元一是个和尚。
瞬间,元一振开双翅,卷起了无尽的狂风,朝着不死圣城所在的方向,化为一道金光****而去。
半天后,元一总算是来到了不死圣城的大门口,在此期间,他遇上了不少的不死族修士,阴魂,僵尸,骷髅,厉鬼,甚至还有夜叉,简直就是百鬼夜行,但是他们一见到,元一乃是夜叉族皇者飞天夜叉,哪里还敢无礼,更是没有谁,敢跟元一动手。
此时出现在元一面前的,乃是一个巨大的城池,通体都是黑色的,而这城池,乃是由阴属性石材炼制而成的,高度恐怕有前世百层楼那么高,对于不死族族人都有滋养效果,而在这城池上空,有着不死族强者布下的阴极残神大阵,别说元一了,九月大帝那种程度的强者来了,都只有陨落的份,这可是传说当中,能够屠仙的阵法。
此时看门的,乃是一只僵尸一族的飞僵,还有骷髅一族的黄玉骷髅(最开始的骷髅是白色的,相当于引气期,后来的骷髅,分别是赤橙黄绿青蓝紫,赤玉骷髅是炼气期,橙玉骷髅是筑基期,以此类推)。
见到一个无比狰狞的僵尸,还有一个显然是兽形、双眼之中有着鬼火的黄色骷髅后,元一也忍不住心中一阵打鼓,那黄色骷髅也就罢了,虽然蛮力惊人,但元一不怕,但是飞僵可就不同了,他可以飞行,人族修士见了他根本无法逃脱,而且,他不吸精血,只吸魂魄,鼻子当中,能够释放出噬魂尸光,端的是恐怖的很。
“你这夜叉族的小鬼,不进城愣在那里干嘛?你们夜叉族的长辈也真有胆,敢将你这个出生没多久的两翼飞天夜叉给派过来,不是说你们夜叉族当中飞天夜叉极为稀少,每一个都是宝贝吗?他们就不怕你把小命丢在这战场上吗”,那个骷髅瓮声瓮气地开口,让元一十分好奇,他没有声带,是怎么发生的,这声音不是起源于震动吗?元一也没有发现他体内有哪块骨头在震动。
“小夜叉,再不进城,就把你的魂魄献出来给僵尸大爷我尝尝,我吸过各种种族的魂魄,却还没吸过飞天夜叉的,这味道肯定是十分美味”,那狰狞无比的僵尸恐吓道,其实是说笑的,飞天夜叉在这个世界上极为稀少,都可以堪比国宝大熊猫了,若是他敢害死一个,他们僵尸一族的飞天血尸来了都保不住他。
元一无奈,只得硬着头皮进入了圣城,在这里,他才知道,什么叫做人间地狱,街上此时在游荡的,不是骷髅阴魂,就是僵尸夜叉,看上去端的吓人无比。
“咦,这里竟然也有坊市”,元一见到一个坊市后,忍不住走进去,发现这里跟人族一样,有一大堆阴魂鬼物在这里摆摊,而在两旁,还有不少正规的店铺。
一瞬间,元一想到了一个发财致富的绝好方法,许多人族的宝物,在这极为珍贵,能够卖出高价,而这里的一些廉价的宝物,放到人族当中,那就是稀世珍宝,元一完全可以往返两边,高价买入,低价卖出,换取大量财富。
“这里面,还是有很大的风险的,要是搞不好,身份泄露,小命可要交代在这里,我只来这圣城一次,因此只能现在就大肆抛售人族宝物,购买不死族宝物”。
于是,元一就在这诸多地摊上转悠了起来,什么都不买,就只是问,那些个摆摊的,虽然十分厌烦,不敢得罪元一这个飞天夜叉,因此只能乖乖地为元一介绍诸多宝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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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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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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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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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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