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丈六金身>第769回 白骨莽原
  此外还有一个原因促使元一想去那些地方,那就是下界当中难以寻觅到仙物,就连高阶一点的灵物都难以找到,可是在那深渊和白骨莽原,虽然不能说是遍地都是,但是想要寻找的话,也要比下界容易得多,元一准备多找一些机缘,不仅仅是为了突破漏尽境,而是为了日后就算飞升仙界,也不要像其他人一样到了仙界立马一穷二白。

  至于到底是去深渊,还是去白骨莽原,想了想,元一就选择了白骨莽原,毕竟,他在深渊当中可是有个大敌,那位一心想着净化世界的寂静之主,当初,他可是将那人给狠狠地得罪了,而对方又是仙人之上的强者,当初之所以会在元一手中吃亏,那是因为献祭还没完全成功就被元一打断,然后他被此界天道压制,元一却得到了天道的相助。

  可是,要是到了深渊,对方就是彻彻底底的仙人之上的强者,若是元一不小心被他发现了踪迹,那可就大条了,说不定一条小命就要彻底葬送在了深渊,因此,与其去那有仇家在的深渊,元一宁愿去那充满腐臭味道的白骨莽原。

  白骨莽原上面万族并立,种族是何其之多,千奇百怪的都有,但是在那里只有两种关系,捕食者和被捕食者,被捕食者就是莽原上面有血有肉的万族,而捕食者,就是食尸鬼了,事实上,食尸鬼实力强大,本来是可以独霸莽原的,但是为了有食物,这才另类圈养了万族。

  食尸鬼是一种长着像胶皮一样有弹力的皮肤的类人怪物,它们的脚像蹄子、脸部像狗,还长着尖尖的爪子,用一种急促的、像是在哭泣的声音讲话,他们能够变形,一旦发现猎物需要追踪的时候,就会变身成浑身赤红,如同被剥了皮一般的鬣狗。

  食尸鬼的特点,有点像是元一前世看过末日小说里面的丧尸,他们特点就是浑身像尸体一样冰冷僵硬,没有感情,没有视觉,听觉和嗅觉极为灵敏,一生都在追逐鲜活的血肉,并且为此乐此不疲,永远都在进食,永远都吃不饱。

  按理来说,只要成为了修士,都可以吞吐天地元气而不用吃饭,但是食尸鬼不同,他们的身体是冰冷没有温度的,他们的血液是干涸不再流淌的,他们需要吞食鲜活的血肉,让滚烫的鲜血涌入他们的喉中,借此来维持体内的生机。

  生机!没错,食尸鬼吸收天地间阴气、煞气、怨气而生,但是孤阴不长,浓烈的阴气将他们的身体和灵魂腐蚀,使得他们失去了一切生机,宛若行尸走肉一般,因此他们才需要吞噬鲜活的血肉,自己体内没有生机,就从其他人的血肉当中掠夺来。

  因此食尸鬼无疑是相当可怕的,他们没有视觉,但是只要有一点声音,一点味道,瞬间就能被他们发现猎物的踪迹,然后化为巨大的鬣狗,迅速扑上去,将敌人彻底撕碎,大口吞入腹中。

  不过,都说阴极生阳,这道理放在哪里都是不会有错的,食尸鬼虽然可怕,但是他们的脑袋里面,却生出了晶核,这样的晶核,无法像末日小说当中丧尸的晶核一般让人觉醒异能,但是却是至阳至刚的宝物。

  元一是佛修,体内真元也是至阳至刚的,因此,他可以通过吸收那晶核当中的力量,来借此提升自己的修为,因为属性是相合的,还有晶核当中的力量是十分精纯的,因此元一就算大量吸收了也不用担心会让根基不稳。

  虽然说白骨莽原是十分危险的,仙人之上的食尸鬼随处可见,就连那些被圈养的万族修士,都不是什么善茬,但是元一在修真界摸爬滚打了这么多年,最不怕的就是危险了,因此还是决定走上一遭。

  因此,他便没有按照计划突破宿命中期,而是驾驭遁光离开了大海,回到了陆地,一路飞行,很快就来到了婆娑族,婆娑族领地上,到处可见到屹立着的巨大的树木,上面的叶片格外宽大,树干树枝格外坚硬,每一根都是炼器的好材料,可以轻松炼制出品质不错的法宝来。

  但是,到了这儿,看到了这些,千万不要动任何的歪脑筋,更不要有任何的贪念,因为这每一棵树,都不是随便生长的普通树木,其实都是婆娑族的族人,只不过是他们还没能化形罢了。

  婆娑族对于这些小树可是宝贝得要紧,其他事情还很好说话,但是,谁要敢打他们小树的主意,立马就是不死不休,倾尽一族的力量都要将其灭杀,毕竟这些小树,可是他们的族人,他们这一族日后的希望。

  因此,元一可没敢动那些婆娑木,反正那些低等的婆娑木,对元一也没有什么用处,不是脑抽了就不会做傻事,很快,他就在婆娑族巡逻修士的带领下,见到了婆娑族的大乘修士,一位就算化形了,浑身上下都还有着树木一样纹理的老者。

  元一到达了宿命境后,有一个好处,就是他在此界当中,无论是走到哪一个宗门势力,无论是离开人族到达哪一个种族,以他宿命境的修为,是只要他不惹事,就不会有人来惹他,而且走到哪儿,想休息一下,该地主人都会好饭好茶的款待,这便是大乘级别强者能够享受的待遇。

  一位大乘级别修士的能量是十分可怕的,无论是哪个势力,哪个种族,都不想无故得罪,因此碰到了正好经过自己家门口的大乘强者,只要对方没有恶意,都会邀请进来好生款待,哪怕对方是出身敌对的势力或者种族,也要维持表面上的平和,因为一个大乘级别不计代价的报复,是十分恐怖的。

  “道友要前往白骨莽原”,老者十分诧异地问道,这些年来,想要去别的世界历练,求到他婆娑族这里的人不计其数,但是头一次看到一个想要去白骨莽原送死的人,那里的食尸鬼,可不是什么好相与的,更何况那里多的是仙人之上的食尸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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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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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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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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