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沉寂后,神色僵硬的林轩辕喃喃自语,他的身体向后一倒,靠在沙发上,下意识的深呼吸了一口。
在外人看来,皇帝的出身虽然不平庸,但却绝对非常平凡,皇帝的爷爷辈可谓辉煌之至,那个时候皇帝的家族,在神州帝国是绝对的庞然大物。
可惜盛极必衰。
皇帝刚刚出生不久,帝国王氏就在一夜之间烟消云散,幼时的皇帝生活可谓枯燥孤苦,背着一个极为显赫的身世,过得却是平凡甚至贫穷的生活,用出身市井来形容他,毫不过分。
可就这样一个人,在从二十多岁开始打拼,一心致力于恢复王家当年的荣耀,在生死挣扎,尔虞我诈中一路艰难的前行,用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创下了如今这份基业。
这种故事,尤其是简单的传奇二字可以形容?
如今的皇族,不仅已经达到了当年王氏的巅峰,而且论实力,还要远远超出数倍,最可怕的是,这样的皇族,至今仍然没有半点衰落的念头,这样的皇族,距离巅峰似乎仍然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要走。
天下无敌,红颜无数,坐拥七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数十万大军护卫,一言可让帝国天翻,一动可让黑暗世界地覆,钱财,权力,武力,威望,美色,皇帝似乎都达到了他有生以来的最巅峰。
在无数人看来,皇帝都可谓是当之无愧的枭雄,不到三十年的时间,皇族的一切,就跟皇族内部的那两把名刀一样,是名副其实的千秋霸业。
人生如此,死而无憾!
所有人都认为皇帝能够做到这一步,已经够了,战争之后,他最应该面对的问题就是帝国和皇族的相互融合,将皇族的根基彻底大牢。
林轩辕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直到今天,通过这个征兵二十万的庞大计划,林轩辕才彻底看清了皇帝的野心。
赤裸的,透着无尽血腥和霸气的野心。
皇帝仍然不曾满足,守着他开创出来的千秋霸业,他还想要更多更多,他的征服欲望,即便是在经过多年的修心养性之后,仍然不曾平息过。
皇族再往南。
再往南!
这句话如果传出去的话,其中的含义,就算傻子都能够听得明白。
而这一句话背后到底会有多少腥风血雨,更是会让人不寒而栗。
林轩辕再次深深呼吸,认真的看着皇帝:“好大的气魄,难道现在皇族拥有的一切,还不能让你满足吗?”
“怎么会满足?为什么要满足?你拥有的越多,不曾拥有的也就越多,到了皇族如今的这种程度,就是真正的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皇族只要有继续强大下去的潜力,那我就会不惜一切代价的让它继续强大下去,现在这种局势下,我眼前摆着这么一大块肥肉,你让我不吃?现实吗?”
皇帝语气干脆的反问道。
“所以说...”
林轩辕斟酌着措辞,平静道:“这次美国和帝国之间的战争,从一开始,你所图的,就不是美国?”
“自然。”
皇帝点点头,坦诚道:“皇族到美国隔着千山万水,有什么可以图谋的地方?如今我们只是占据了德克萨斯州而已,就算这里真的守住了,甚至就算我们跨过德克萨斯州,拿下新墨西哥州又有什么用?距离总部太远,守不住的,能守住十年,二十年,但早晚都有失守的一天,根本没什么意义,只有自己身边的,才是最好的,难道不是吗?”
“我早就说过了,这是亚洲战争,只是从美国开始而已,最后,所有的问题都会回到亚洲,根美国没有什么关系。”
皇帝的语气平静道:“而这一切,对神州帝国也是有莫大好处的,所以他们才会不遗余力的支持我们,我所谋若能成功,神州帝国成为世界第一强国,取代美国位置的日子也就指日可待。”
“我能接受,但不能理解。”
林轩辕沉默了一会,摇头道。
“所以说,我们不是一种人。”
皇帝看着屏幕中的林轩辕,语气温和,有些感慨。
林轩辕默然。
自己和皇帝,确实不是一种人。
皇帝要的是千秋霸业,是名垂青史,是无尽的权力和财富,他的人生,就是不断的征服,征服自己看到的一切,他想要掌控所有可以掌控的东西,想让自己的家族千秋万代,想让王氏永远辉煌,这是他的野心和追求。
自己想要的又是什么?
林轩辕轻轻叹息,自己想要的,只是报仇雪恨,是让轩辕一脉重新恢复往日的辉煌,是跟王锦绣,跟玲珑她们白头到老。
千秋霸业,千秋万代,他没有兴趣,他甚至不打算让自己的后代在接触武道,他或许也会跟皇帝一样,选择让轩辕一脉重回巅峰,但却不会以自己的名义传承下去,以后的以后,轩辕一脉的主事人或许姓轩辕,也可能姓东方,又或者赵钱孙李周武郑王,姓什么都可以,那都跟他没关系,他想要的,是自由自在,是夫妻和睦,是闲云野鹤,是任何东西,但绝对不是皇帝所想要的东西。
或许皇帝也早就看出了这一点,所以,他才会成为皇族的战神王,而如今也即将成为帝国的守护者。
坐在自己不感兴趣的位置上,林轩辕始终都是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因为这一切对他来说,都无所谓,无论是对神州帝国还是对皇族而言,他都只能算是一个过客。
“难道你就真的不曾想过,让自己的家族长久的,持续的传承下去?让后世所有人提起林家的时候,都会第一个想到你的名字?”
皇帝看着林轩辕,意味深长的问道。
“没兴趣。”
林轩辕平平淡淡的摇了摇头。
“你没兴趣,不代表你的子孙后代没兴趣,无论如何,总是要给他们一个机会的,我听锦绣说,你甚至不打算让自己的孩子接触武道?这种事情,我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最起码锦绣的孩子,你不教,我教。”
皇帝语气平淡道。
“这个再说吧。”
林轩辕挠了挠头:“反正无论如何,我不打算让自己的孩子卷进黑暗世界的刀光剑影里去,太累了,对我来说,我的家族,有自保的能力,有吃喝不愁的财富,没有过多的纷争,低调安稳,才是最好的,显赫的名声?屁用都没有。”
“算了,先不说这个了。”
皇帝笑着摇了摇头:“以后的事情,谁说得清楚呢?不说以后,我们说说眼前,轩辕,你和锦绣的婚事,应该要定下来了,我打算让你和锦绣明年初或者今年年底结婚,你意下如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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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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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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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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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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