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这些事情距离林轩辕始终都很遥远,对待女人,林轩辕最出格的一次,或许就是要了赫连晨曦那一次。
叶家有一个阅女破万的叶年华,如果林轩辕也是那种性格的话,以他震世级的体力,只要想做,绝对也可以以最快的速度打破叶年华的记录。
但林轩辕却始终不曾做出过任何改变,身为战神的时候是这样,成为战神王以后,仍然是这样。
不喝酒,抽烟也极少,只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感兴趣,不玩鸟不遛狗不飙车不吸毒不泡吧。
林轩辕的生活中,似乎没有任何能够跟享受以及挥霍扯得上关系的名词,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这样。
所有的享受都与他无关。
虽然每天仍旧是锦衣玉食,可结合他的地位来看,林轩辕现在过的几乎就是苦行僧的生活。
可这样的战神王林轩辕,却很难说他是一个低调的人。
他在黑暗世界的纵横睥睨,在神舟帝国的翻云覆雨,在北方皇族强势霸道,黑暗世界的每一件大事都或多或少的能看到他的影子,神舟帝国每一次或大或小的风暴也可以察觉到他在幕后带动的强大能量。
一个年轻人,所做的事情却已经超出了年轻人的层次。
现在提起林轩辕,人们的内心甚至连最常见的嫉妒和羡慕都没有,只剩下敬畏,或者说是忌惮。
当然,最多的,还是爱慕。
赫连家有一个赫连晨曦能够让林轩辕一见之下收入后宫,九州城无数大家族的名媛门也在等待这一天,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林轩辕开口的话,肯定会有无数年轻漂亮的千金小姐前来自荐枕席。
可林轩辕对待这个的态度却始终算不上有多热情,对他来说,男欢女爱,终究是需要感觉的。
这种感觉是爱情,却又不是非爱情不可。
他和王锦绣算是爱情,跟玲珑算是爱情,跟赫连晨曦,却主要是因为那一瞬间的惊艳和征服欲望。
林轩辕对于女人的要求极高,对他而言,如果没有感觉的话,就算对方再怎么漂亮,也终归差了一点意思。
可任何事情,却总有例外。
林轩辕见过无数的女人,可在他心里,真的能达到那种美到摧枯拉朽征服一切,甚至连他都扛不住的女子,只有三个。
第一个就是玲珑。
两人从小相识,青梅竹马,朝夕相处,玲珑在林轩辕心里的地位是最特殊的,她的美丽和妖异几乎已经渗入林轩辕的骨髓和血液里面,无处不在。
第二则是王锦绣。
这个真正让林轩辕一见钟情一见倾心的女子,那是一眼之下让林轩辕整个灵魂都仿佛被击穿的倾国绝色,林轩辕第一眼见她就把她放在了心里,从此以后,再难舍弃。
至于第三个,就是轩辕清欢。
这个容颜无双,气质神圣的犹如圣女一样的师姐。
林轩辕对于她那种悲天悯人的气质极为反感讨厌,特别是知道了她的身份是杀手界排名第一的游魂之后,就更是不喜欢对方身上那种仿佛与生俱来的气质。
悲天悯人,百度百科的解释是哀叹世事,怜悯众人,哀叹世事的艰难,怜悯众生的痛苦。
且不说这种态度将自己摆到了一个什么样的高度上面,就你他妈一个杀手有这种情怀,难道不觉得可笑吗?
可林轩辕讨厌归讨厌,却也不得不承认,轩辕清欢的姿色是极美的,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个让人疯狂的不惜放弃一切的大尤物。
容颜绝色,风华绝代,三十岁的轩辕清欢正是一个女人最具风情的成熟年纪,而且还是震世级中唯一的一名女至尊,杀手界的第一杀手。
种种身份,足以让普通人望而却步。
但同样因为她的身份,可以让无限度的激起强者内心的征服欲望。
这样的女人,自己如果不能拥有,算什么强者?
林轩辕也是这么想的。
他越是讨厌自己这位师姐身上的那种气质,就越是想扯掉她身上的衣服,将她身上那种属于女人的妩媚,羞涩和娇柔完全的开发出来。
而现在,轩辕龙隐给了林轩辕一个机会。
“我把清欢许配给你,就拿平衡法做嫁妆,如何?”
这话听着,还真是掷地有声啊。
林轩辕内心感慨不已。
这,这简直就是免费开发,不但免费,还是有偿的。
林轩辕想了半天,都没想到拒绝的理由。
一个绝色佳人,一个震世级的强大助力,为什么要拒绝?
“师姐对这件事是什么态度?”
林轩辕沉默了一会道:“师叔应该还没跟师姐说起这回事吧?是不是应该先征求一下她的意见?”
“清欢终究是个女子,女子哪里有不找个家的道理?”
轩辕龙隐摇了摇头,轻声道:“不用去问她了,我说的就是她的意思,现在就是看你的意见了。”
“我没有意见。”
林轩辕嘴角扬起,笑容舒缓道,答应的很干脆。
“你不问问王锦绣那个小丫头的意见?”
轩辕龙隐眼神玩味:“我虽然远在非洲,但美人与英雄的故事,在全世界都很有市场的,绝艳天纵的战神王与倾国倾城的皇族小公主,一场佳话啊,据我所知,你在那个小丫头心里相当的重要,如果你告诉她我可以给你平衡法,前提是让你要了清欢的话,我想为了你能活下去,她就算委屈一些,也肯定会答应的,这样对你来说不是更好一些?”
“你也说了,这样的话,就算答应,她也会委屈,但这种委屈却又是发泄不出来的,这种做法,简直混蛋。”
林轩辕淡淡道:“我想活着,我想要平衡法,我想要师姐,这都是我的事情,凭什么要我的女人去为我承受这些?我答应的你,就算是锦绣有不满,有委屈,不高兴了还能冲我发泄一下,如果逼着她答应,你让她今后如何自处?”
“......”
轩辕龙隐深深看了一眼林轩辕,突然笑道:“这话说的,还算个男人。”
林轩辕笑了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伸出手来,平静道:“把平衡法给我。”
“不急。”
轩辕龙隐眯起眼睛,笑的老奸巨猾:“你的身体暂时还是没问题的,先安心养伤吧,等你伤势好了,跟清欢成了亲,我就把平衡法交给你。”
成亲?
林轩辕嘴角肌肉微微抽搐了一下,眯起了眼睛,摇头道:“我不会娶师姐,也不能娶,但她可以成为我的女人。”
轩辕龙隐神色恍惚了一下,眼神中迅速浮现出了一丝怒意,但他却没有发火,反而笑呵呵道:“轩辕,我的好师侄,你自己评价一下你自己刚才那番话如何?”
“很混蛋,很无耻,很王八蛋的一句话。”
林轩辕坦然的看着轩辕龙隐道:“这句话该千刀万剐,但却是我的心声,师姐我不能娶。”
“为什么?!”
轩辕龙隐冷笑着质问道。
“因为王锦绣,因为玲珑。”
林轩辕语气异常认真的说道。
“那我还是没有办法相信你。”
轩辕龙隐沉默了半晌,才开口说道,林轩辕不娶轩辕清欢,只是让自己的徒弟成为对方的一个女人之一。
千百年后,轩辕一脉中,轩辕清欢的名字也许早就会被遗忘,到时候,谁还会记得轩辕龙隐?
“我再给师叔加一道保险如何?”
林轩辕自然明白轩辕龙隐的担心,坐直了身体微笑着说道。
“哦?”
轩辕龙隐态度含糊,不置可否。
“我有一个兄弟。”
林轩辕笑着开口道:“他叫林书画,比我小几个月,师从皇帝,如今勉强算是ss级的实力,但根基却非常牢固,他虽然不是我的亲弟弟,但却是我在这个世界上仅剩下的几个亲人之一了,我原本打算直接传给他巅峰法,但后来仔细想了想,却又打消了念头,他的根基很牢固,身体承受能力是最强的一部分,这样的人,我想先学习平衡法是最佳的选择,我这兄弟不缺天赋,也肯吃苦,师叔如果不嫌弃的话,收他为徒如何?师姐是我的女人,我的兄弟是师叔的关门弟子,这样的话,我想师叔应该可以相信我了吧。”
轩辕龙隐原本重新绷紧的脸色稍微和缓,眯着眼睛,似乎在权衡林轩辕的话。
林轩辕也不再开口,只是看着老人,等着他的一个答复。
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既能让林书画找一个名师,名正言顺的进入轩辕一脉,又能得到平衡法,还能满足轩辕龙隐的需求,顺便解决轩辕清欢的人生大事。
一举数得。
轩辕龙隐如果真的想要交出平衡法的话,那么根本就没有拒绝的理由。
良久。
漫长。
始终沉默着的轩辕龙隐终于长长叹了口气,轻声道:“把你那位兄弟带来给我看看,另外给我准备纸笔。”
林轩辕内心始终紧绷着的一根神经骤然松弛下来,笑容也发自内心的灿烂,他坐在轮椅上,朝着轩辕龙隐微微欠身道:“多谢师叔成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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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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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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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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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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