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座海拔约三千五百米的高山,比起昆仑山自然远远不如,但也不是寻常小山能比的。因为盛夏时节,山脚下满是郁郁葱葱的森林,但山巅部分就要贫瘠很多了,青草黄草居多,偶尔几颗青翠茂盛的也是寒松之类的高山植物,往下能看到茫茫的云雾翻腾,景色极美。
这么高的地方,寻常人光是登山都得大半天,高海拔也不是那么容易驾驭的,轻易不会住在这里,且猛兽毒虫横行,山精妖怪出没,造成了这座放在现代相当于绝佳自然观景平台的高山无人问津。
毕竟所谓的游者、背包客,在这个世界是玩不转的。
然而并不代表这座山上没有人烟。
一座很简单的两层木屋已经在这里挑战了三个月山巅的大风,它的建筑风格很不符合这个世界,但非常美观实用,有着依托在外面的螺旋木梯,有搭着棚子的观景台,木头铺成的地板上还有一套桌椅,若是摆上一杯冰镇的柠檬汁,那就是超赞的休息享受地点。
这就是一个超缩小、超简陋的沿海别墅,满满的现代化风格。
只不过这栋小别墅沿的不是普通的海,而是高山之上的云海,也不在沙滩上,而是在数百米的高山之巅,一个堪堪能安下这栋小木屋的位置。
安阳就正在观景台边坐着,身下是一个非常舒服的躺椅,摇摇晃晃,头顶如亭盖一样的木棚挡住了富含紫外线的阳光,桌子上还有杯清水,不远处便是波澜壮阔的云海及云海瀑布,他却无心观看,只顾着眯着眼睛打盹,这日子过得好不自在!
只差个墨镜和沙滩裤了。
高海拔地区果真是个避暑胜地,只要避开阳光,这里相当于山下的春秋时分,正是最舒服的气温。
不过安阳此时可不是在打盹,而是在默默阅读自己脑海中的古籍,那部《五行法术》中的五行大遁之法。
这已经折磨了他近一个月,却还是没学会,只有土遁稍微掌握了点皮毛,大概也和当初那名道人差不多,最多只跑得出数十上百米。
总的来说这三个月还是很惬意的,除了没有现实世界的灯红酒绿,没有古典城池的繁华如梦,不过安阳现在也不太迷恋那些,这样清净而又单纯的生活真的不错,修炼由法力运转模型代替,偶尔看看修道古籍,增加见解和知识,学学法术,又不愁吃不愁喝,衣食起居都有小婵解决,标准的封建贵家公子读书备考时的待遇。
加上这山上的景色也是极佳,早上的瑰丽日出、高山佛光,白天的云海云瀑,黄昏的壮阔日落、日照金山,以及晚上璀璨夺目的星空,对心性的修炼也有不小的帮助,至少看着令人心旷神怡不是。
只是高山也有不少缺点,风大,大时能吹断大树,几人不是修道之人就是妖怪,倒是不怕,但这小木屋可经不住折腾。早晚温差大,这对几人来说不算什么,除了兔子精不太喜欢被太阳晒之外。
还有一点就是容易起山雾,越高的地方越容易起雾,这点昆仑山可以例外,但这座山可避免不了。天气好时固然风光万丈、美不胜收,但天气不好时便大雾弥漫,可见度不到二十米,比起封山也差不了多少了,最主要的是雾的渗透能力。
为了避免被子不被打湿、房内不受潮,不至于一早醒来衣服和床都是湿漉漉的,安阳可没少花功夫!
……
前方山下忽然出现两道人影,起初只露出一个有着凌乱头发的头,标准的瓜子脸,但五官却充满种野性的诱惑。随着她不断往上走才慢慢显现出一截秒杀模特及健美运动女神的上半身,异常挺拔的傲人双胸,纤细得隐隐一握却显得非常有力的腰肢,简直充满爆发力,也给人一种十足的征服欲。
再然后才露出另一个披着长长头发的头,与黄岚隔着数米的距离,身高只到他胸以下,秀气的五官,白净的皮肤,穿着一身华丽衣裳,大概七八岁的样子,背后却斜背着一杆和她身高差不多长的狙击步枪,充满了金属的冷酷与狰狞味道,可迎上这小女孩白皙而沉默面容,却有种异常的和谐感。
黄岚迈开紧绷有力的大长腿走上山巅,步伐诡异的优雅,优雅到从容,从容到透出王者风范,这时才发现她手中提着的猎物,一只不小的高山羊,在她手中却轻若无物。
羊头被击碎了一半,羊角拦腰断裂,明显是大口径枪械所为。
这将成为他们今晚的食物,嗯,仅仅只是今晚。
为了捕食,在安阳给出了这支狙击步枪之后,小婵终于勉强敢和黄岚一同行走了,虽然只是出去打猎,现在狼狈为奸这个词已经过时了,准确的说来是虎狐为奸,这一大一小两只肉食动物的远近组合不知危害了多少山间野兽。
安阳只睁开眼睛瞥了她们几眼,就又闭了起来,继续修习法术。
他现在可是安老师,不多学点知识可做不好伟大的教育工作。
小婵跟着黄岚去屋里放好猎物,不知为什么,又走了出来,怯生生站在他面前,像是要说什么。
安阳又睁开眼,平静的看着她,实则心里还在思考那五行大遁之术。
这番沉默的态度很容易让小婵误以为是严肃,然而不出意料,她确实是误解了。
小婵不由更加局促了几分,像是不受宠的孩子面对严肃的家长一样,纠结犹豫好久,才用轻轻细细的声音说:“书生……昨晚的大风,将厨房的一块木板吹坏了。”
安阳看着她这态度,心里不由发笑,又往里面看了眼,点点头:“我知道了,我现在有点忙,等我把这段咒文想明白就去修补,你顺便用那什么黄浆糊将吹出缝隙的地方糊一下,避免漏风透雾。”
顿了顿,他又补充了句:“对了,记得叫上黄岚,你没那么高。”
小婵点了点头,哦了一声,便迈着小碎步进屋去了。
留下安阳长叹一口气。
这个世界材料水平真是令人无奈啊,这间小木屋看起来挺漂亮的,住得也挺舒服,实则一天到晚不是这里坏就是那里坏,他简直操碎了心,而且这座山上交通不便,最近的城镇都相隔百里,买东西什么的要跑半天,当然,盔甲的飞行速度另当别论。
不多时,兔子精又屁颠屁颠的跑了出来,一脸兴奋的停在他身边,清纯雪白的脸涨得通红。
安阳不由侧目,长呼出一口气:“怎么?不去修炼,想过来吹吹风看看风景吗?”
兔子精张了张嘴,没发出一点声音,她愣了下,又张了张嘴,一道柔柔的声音自她口中传出,酥软入骨:“书、书生,我,我好像会说话了……”
安阳立马睁大了眼睛,转头看向她。
兔子精一愣,又问:“你、你听得见吗?”
“听得见,难道你之前说话都是只有自己才听得见吗?”安阳笑了,顿了顿,又抬起头问,“对了,你刚才叫我什么?”
兔子精无视了第一个问题,弱弱的道:“我听见小婵都是这么叫你的。”
“我可不叫书生。”
“那小婵为什么那么叫你……?”
“大概是因为当初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小丫头把我当成一名书生了吧?”
兔子精沉默了下,眼里露出犹豫之色,试探性的喊道:“兔……兔子?”
“给你说了多少次了,我不是兔子!”安阳脸色一黑,顿了顿,“我的名字叫安阳,你可以这么叫我。”
“安……安阳!”
兔子精说得挺拗口,但表情很认真,似乎要将这个名字铭记于心。
安阳点点头,表示很高兴。
这女妖精终于会说话了。
……
时光如水般无情,又是两个月过去。
山中已从盛夏转为中秋,山下的风都开始萧瑟,更不要说山上了,早在一个月前气温便已有些清冷,白天还好,尤其是早晚,颇有冻人之意,若是起了山雾更是寒冷入骨,所幸四人都不是常人,也不在乎这点温度,就是有时候衣服上结霜有点麻烦。
估摸着最多再过两个月,这山上便会下雪了吧?
按照这山脚下的气温,应该和现实世界的西南气候差不多,不太可能下雪,但在系统强塞给自己的记忆中,并州城是每年都要下雪的。
不过几人是等不到那时候了。
早在前两天,昆仑山的弟子便来报了信,说正道的仙山洞府已经做好了讨伐邪魔的准备,且已昭告天下,望他能助天地一臂之力。
安阳是拒绝不了的,毕竟他已经将昆仑山藏经阁大半的书都复制了一份,过河拆桥的时候做不来。
毫无疑问,作为贴身丫鬟的小婵和作为侍寝丫鬟的兔子精是一定要跟着他的。
黄岚当了他这么久的学生,不可能遇到危险的事就离开他,而且黄岚本身也是天下的一份子,她又向来自诩为正道妖怪,所谓正道,便是将维护天下和平当成是自己的义务,此时自然要挺身而出。
于是此时的四人便站在小木屋前,望着这高山的秋景萧瑟,云雾缭绕,准备下山除魔。
小婵回头望了眼小木屋,眼中流露出几分不舍。
毕竟住了这么久,而平静的生活向来是她所向往的,也只有她能体会这点的可贵,任何能给她带来平静的,都值得她万分珍惜。
兔子精则眼巴巴的看着安阳,一副公兔……安阳去哪她就去哪的姿态。
黄岚含蓄得多,也平静得多,不过那平静而坚毅的目光下藏着什么,就不是外人能堪破的了。
“走吧!”
随着一道温和平静的话语,几人纷纷迈步下山。
不是豪情万丈的“出发”,也没有恋眷不舍的诗意,就是一句简简单单的走吧,拉开了众人的对抗邪魔之旅。
背后的山草已经枯黄,许多树的叶子呈现耀眼的黄或者鲜艳的红,五彩斑斓,唯有寒松还长青,而松鼠已经开始储藏粮食了,映着漫天云海,这真是一幅绝美的画卷,尤其是快到离别时。
PS:神州大陆这一卷也快要完了,有没有什么想说的,咳咳,禁止在书评区刷“兔子兔子,带走兔子”、“萝莉赛高,小狐狸多萌啊”、“萝莉有三好,身娇体柔易推倒”、“兔子、狐狸、老虎”、“开动物园,强烈要求开动物园”、“为了秉承和平的指针,我决定建个房子,将这些有极大危险性的妖怪全都囚禁起来”之类的帖子,嗯,这样。
感谢订阅!(未完待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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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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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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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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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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