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来烟城之前,李明就已经有这样的心里准备,能找到吴大锤最好,不能也不强求。
出了巷子,李明在附近的宾馆住下,跟谭小玲和儿子打了一通电话,聊了一个小时。
稍后,李明洗洗睡下。
次日,李明一早去了醉烟酒楼,要了一笼小笼包、一份蒸饺、一份烫干丝,还有一碗小米粥。
早上,酒楼并没有戏曲表演,但酒楼的音响里放着当地的名曲,曲调清醒愉快,给人不错的享受。
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田园牧歌般的生活,这对李明而言再好不过了。
李明想,要是这些麻烦都解决了,他想带谭小玲隐居到这里。
不问世事,就像那些武侠说中的神仙眷侣一般隐居。
小笼包、蒸饺的味道很不错,烫干丝的刀工精细,细若发丝,咀嚼起来入口即溶,小米粥香甜可口,这样的早餐再好不过了。
吃着早餐,李明留意着进出的食客,多以中老年为主,但其中并没有李明要寻的吴大锤,不免有些失望。
待到吃完,李明并未离去,直到中午。
李明点了两三道小菜,要了一壶竹叶青酒,独自一个人吃着喝着。
中午,醉烟酒楼是有戏曲的,演的是哪吒闹海,但是没有昨晚那位貌美女子。
也许她只有晚上演一场,白天另有工作,也许是隔几天才演一场,但这些都跟李明没有丝毫关系。
吃过午饭,李明到酒楼下的巷子转了转,依旧未等到吴大锤。
到晚上,来酒楼的食客要比早上和中午加起来的多,李明选了一个坐在楼梯口的位置,这样能看清楚每一位食客。
只是,依旧没等到吴大锤。
李明想吴大锤可能是死了,毕竟赵行宇是个高手,再加上大和尚,倘若他们真的要掏出吴大锤的胃看看,吴大锤应该逃不掉。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也许吴大锤还有什么厉害的杀手锏,就被他逃出了。
晚上,那个美貌女子来了,演的是跌落凡尘仙女爱上穷酸秀才的故事。
李明对看戏不感兴趣,对那个女子也同样不感兴趣,他已经有了谭小玲,就再也无求了。
现在,他只想等到吴大锤,然后向他打听出大和尚的下落,好了结了那一刀的仇怨。
戏曲落幕时,那个女子留意到楼道口的李明,总觉得他跟别人不一样,不由多看了他两眼。
同时有些好奇,这个陌生的年轻人是怎么看出她是古武者的?
李明感觉到有人在看他,四处一看,目光落到戏台,是昨晚那名女子。
出于礼貌,李明向她微微颔首,算是打招呼。
女子报之一笑,戏曲结束,便进了后台。
直到李明吃完晚饭,离开酒楼,也没有再见到那名女子。
第三天,李明一如既往的来到醉烟酒楼,但依旧白等了一天。
晚上戏曲散场时,依旧礼貌的向那看向自己的女子颔首,打了个招呼。
一连四五日都是这样,李明觉得自己该离去了,吴大锤应该是不会来了。
那女子似乎已经习惯每晚散场时李明向她颔首,但是到了第六天,一直坐在楼道口那个位置的李明却是不见了踪迹。
女子到后台换好衣服,特意上了二楼,看看李明是不是换了座位。
可是,寻遍二楼,也不见李明的身影,女子不由有些失望,暗想他应该是今天有事没能来捧场吧。
一连过了四五日,那女子依旧未等到李明,失落之情更盛,暗想他应该是这两天比较忙吧。
可是,十余天过去了,他依旧未出现。
直到这时,那女子才意识他不会来了,才确定他只是向自己打听那个叫吴大锤的消息,并不是有意搭讪,而那几天都来,也完全是为了等那个叫吴大锤,与自己没有半点关系,不是来捧场的!
那女子不免有些失落,有些惆怅,有些多愁善感!
烟城,就是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地方,又是一个充满爱情魔力的地方。
也许,一柄花纸伞,一场烟雨,一次偶然的邂逅,就爱上了。
那女子对李明谈不上爱上,只是习惯每晚工作戏曲能看到他向自己颔首,自己回之一笑的举动。
失落的情绪并未维持多久,一场淅沥小雨后,便忘了这事。
毕竟,人生有很多场邂逅,不是每一次都会有结果。
她一如既往的演着蝎寡妇、跌落凡尘的仙女、身世悲惨的女侠客。
李明离开烟城,并未回中海,而是去了燕京。
因为谭小玲和谭思明都很想他,他也很想他们,所以就去了燕京。
还有一个月到岁末,李明打算这一个月好好陪陪谭小玲和谭思明,然后再去千里门的旧址碰碰运气。
银灵草已经熬成汤汁,中海也就没有了太多的牵挂。
李明打算岁末前将银灵草汤服用,虽然汤汁装在密封的瓶子里,但灵气或多或少会流失一些。
早些服用,也早些了了一桩心事。
飞机降落在燕京机场,李明并未提前告诉谭小玲,因为他想给她一个惊喜。
打车到红墙大院附近的一条街,因为出租车开不到红墙大院,然后徒步而去。
北方的天很干冷,寒风一扫,树叶索索的飘落,但李明却不觉得冷,哪怕他穿的很单薄,毕竟已经是炼气二层的修真者,这点寒意算不得什么。
李明的突然到来,谭小玲和谭思明都是意外,都很高兴,林老爷子也很高兴。
看着妻儿的笑脸,李明突然感到有些自责,自责自己没有能力保护他们,还要让他们寄居在林老爷子这。
虽然寄居在林老爷子这不会受任何委屈,但是却让李明觉得很失败,觉得自己没有尽到一个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
“炼气三层,必须尽快突破!”李明心中暗暗说道。
虽然外面很干冷,但谭小玲却有一颗火热的心,决定和李明一起到外面走走。
长时间被关在家里的谭思明听到要到外面玩,高兴地像一只挣脱牢笼的小鸟,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可是天公不作为,吃完午饭,天便黑了下来,先是落了会雨,随后飘起了雪花,而且越飘越大,最后成了鹅毛大雪。
因为下雪,没能出门。
但是,下雪却丝毫不影响谭思明的欢快劲,反而更加激动,因为可以堆雪人了,而且还是和老爸一起!
鹅毛大雪足足飘了一个下午,到日暮时分才逐渐停。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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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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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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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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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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