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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章主笔

  说到这,陈大明兴致更浓,他根据自己看过、听过的演义小说补充了很多细节进来:“我觉得这部书若是写出来,那精彩的程度可以跟征王庆、征田虎、征辽比美……”

  柳鹏当即有些无语,陈班头啊陈班头,这该怎么说你啊!

  谁都知道征四大寇这部分几乎是整个水浒传里写得最差的一部分,后来很多本子直接把这一部分删掉,即便保留了征四大寇的部分,多数也只是保留了征方腊这部分而已。

  怎么在陈大明眼中,征四大寇怎么变成了全书最精彩的部分了。

  但是陈大明既然有需求,那柳鹏当然要无条件满足陈明合理与无理的任何条件,只是希望陈大明不要精益求精,改过几十稿还不满足:“陈班头,那就按您的办法来,不过这样的话,子杭就得多用点心思了。”

  陈大明当即追问道:“这部大明英烈传是由丁子杭来写,他不是连秀才都没考中吗?为什么不请外面的先生来写吗?”

  柳鹏当即答道:“这样的书,我们找外面的人合适吗?说来还真有趣,子杭在这方面有天分,应当适合写这个。”

  这个题材太敏感,陈大明仔细一想,也觉得不适合请外面的人写这命题作文。

  毕竟这事见不得光,陈大明陈班头发现一部意气相投的书稿,毅然与诸位有识之士共襄盛举,把这部书稿刊印出来,这是莫大的美事。

  可这件事的真相若是暴露在阳光底下,那掺合进来的所有人都不会有好下场,尤其是陈大明作为罪魁祸首,搞不好就要死无葬身之地。

  因此陈大明的疑问只剩下了一点:“子杭到底适合不适合写这个?”

  说丁子杭在这方面有天份,这当然不是柳鹏随口胡言,而且这几天他用心观察的结果。

  丁子杭苦读了这么多年,却始终是年年名落孙山,连个秀才功名都没考上,当然是在制艺上没什么天份,但这不代表他在其它方面就只能一事无成。

  他完全读不通时文,一翻起《四书大全》、《五经大全》就头皮发麻,科举这条路只能是越走走窄。

  但是读起科举之外的杂书来越是精神百倍,不管是世面上的演义小说,还是《史记》、《汉书》、《通鉴》这类史书还是今古笔记,丁子杭读起来不但手不释卷,而且还真能读出点心得来。

  特别是对于各种通俗演义小说,丁子杭向来是爱不释手,只要能找到的演义小说至少都读了三五卷,甚至业余时间还客串过说书先生贴补家用。

  丁宫原本担心他很难适应皂班的严竣气氛,结果柳鹏慧眼识珠,特意挑了他来管这间书屋,丁子杭那真是如鱼得水,仿佛老鼠掉进了米缸,把这间书屋办得井井有条秩序井然,皂班内内外外都是一片赞好之声。

  虽然说书屋这边只有一份最基本的工食银,根本捞不到什么外财,但是丁子杭是真喜欢这份差使。

  天还没亮他就开始盘点藏书打扫卫生,把里里外外都清扫干净了才肯放人进来,闭馆之后,一定要把每一册藏书放回原来的位置才肯回家。

  在这间书屋之中,他就是真正的王者,他几乎用一整天的时间守护着这间书屋,不允许有任何人破坏这里的秩序,哪怕是副役、正役敢在书屋里喧哗生事,他也会第一时间把对方轰出去,根本不留半点情面。

  有闲瑕的时光,他也会拿起书架上的藏书慢慢品读,还会写一写他心目的英雄故事,柳鹏发现他的笔法还稍嫌稚嫩,但是也可以说成文风质朴,不刻意卖弄酸气。

  处处卖弄酸气,可以说是很多明清小说最大也是最致命的缺陷,很多夹杂进来一段比正文还长的议论、诗文,读者根本读不下去,更不要说有刻意卖弄记忆力,几十个人物轮流跑出来当主角,让故事完全没有了可读性。

  就象《野叟曝言》就是个最好的典型,主角明明是个狂拽霸帅小弟磕头就拜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一路拔的龙傲天,大纲更是是屠美灭日的纯粹小白文,硬生生被写成了又臭又长的裹脚布根本没法读。

  书里就是吃个小酒排个席位都要花上一两章笔墨,无时无时刻强行吹捧主角结果是主角人见人厌,作者自许为是的得意之笔,恰恰是故事中最难看的那几段。

  而丁子杭刚刚入门,笔法朴实无华,自然没有这方面的毛病,柳鹏又不需要什么真正百世流芳的巨著,这部《大明英烈传》只需要比市面上的多数演义小说更有可读性就可以了。

  他把丁子杭的具体情况都跟陈大明讲清楚:“陈叔叔,这是子杭写的小说草稿,我觉得很不错,您看看,这件事关健是要子杭好好写,我们好好把关!他写得不好的地方,我们用心些,指出来让子杭再改一改,改到满意为止。”

  陈大明一下子觉得这件事很有可行性,毕竟这是命题作文,只要自己跟柳鹏敲定了大纲,就不怕丁子杭写歪了:“嗯,子杭一个人写不够,你找一找,看看有没有合适的人才过来帮一帮子杭,子杭若是写不出来,他也可以接下去写。”

  陈大明这是老成之见,虽然两个人磨合起来或许有很多困难,两个人可以互相督促互相帮助,这样就不怕万一丁子杭文青病发作,书没法继续下去。

  柳鹏倒没想到这一点:“还是陈叔叔想得周到,不过就是再调一两个人过来,这事也急不得,没有三五个月是办不下来的。”

  “三五个月能写出个初稿,已经是快得不能再快了!”陈大明走过的路比柳鹏走过的桥还多:“慢工出细活,这部《大明英烈传》我等得了,哪怕是两三年时间,我都能等得下去,只要书好,要我等多久都行。告诉子杭一定要用心写,他现在不是守着这书屋没有外财可捞,那他专心给我写书便是,我额外补贴他一份外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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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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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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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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